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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已停止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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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境内,省道207线资中至威远界路段,有一段全长约24公里的烂路一直在收费,当地群众反映强烈。今年2月27日,省交通厅和省物价局联手,发出《关于省道207线资中至威远界路段经营性收费公路暂停收费的通知》。
未曾想,这纸《通知》将资中县政府推上了被告席:5月19日,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路桥”)向四川省高院提起诉讼,当日公司接到通知,省高院已受理该诉讼请求——要求判令资中县政府返还工程投资5466万元及资金利息、返还土地出让征用费20万元和资金利息,赔偿违约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6560万元。
资中县分管交通的副县长李玉文,昨日接受本报独家采访时表示:企业投资决策失误的后果,显然不该由政府来埋单。目前,资中县政府正采取积极措施,应对这起特殊的招商引资合同纠纷。
▲8年亏损重庆路桥状告资中县政府
重庆路桥诉讼公告称:1997年12月8日,重庆路桥与资中县政府签订《建设资(中)威(远)公路(资中段)总协议书》,双方约定:资威公路资中段全长约24公里,工程投资7351万元,参照BOT方式实施,由重庆路桥独家投资、组织建设;1999年12月31日,资威公路资中段建成通车;2001年4月26日,内江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确认工程质量合格;2001年1月20日,经四川省审计厅审定,项目投资额为人民币8373万元;2001年12月21日,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下发《关于资威公路资中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同意重庆路桥按核定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从2000年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重庆路桥诉称,资威公路资中段通车收费至今,该公司一直入不敷出,投资损失严重,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2000年1月7日起开始收费至今,该路段车流量始终低于资中县政府承诺的日均2600辆的水平,更无8%-10%的年增长率,由此导致资威公路通行费收入远远低于预期。
第二,公司多次向资中县政府书面反映,该路段存在破坏路况的违法违规行为。资中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怠于行使行政管理职责,致使资威公路资中段路况遭到严重破坏;公司虽多次投入巨额维修费对道路进行维修,但效果甚微。鉴于此,资中县政府
破烂不堪的资威公路
严重的违约行为,使重庆路桥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且由于损失巨大,致使协议继续履行因远远不足以挽回公司的损失而没有继续的必要。
据悉,资威公路(资中段)是重庆路桥在重庆市外的唯一投资项目,也是亏损最严重的项目,项目建成至今连续8年亏损,累计亏损高达6560万元。
鉴于资威路确实烂得无法达标通行,今年2月27日,省交通厅、省物价局联合发出“关于省道207线资中至威远界段经营性收费公路暂停收费的通知”,决定于2009年3月6日起,暂停该项目收取车辆通行费。然而,重庆路桥直到4月17日,才开始执行省上“暂收”令。
▲资中县政府:做生意要学会评估风险
针对重庆路桥诉讼公告中所指责的几个问题,资中县分管交通的副县长李玉文明确表示:关于车辆通行量的问题,当时,是资中县有关部门专门派人在资威公路上对过往车辆进行了统计得出的数据。后来,重庆路桥公司也对车辆通行量专门进行了考察。作为投资企业,自身对通行量应该有一个判断,做生意要评估风险,政府提供的日车流通行量,只能作为企业投资的参考意见。“即使有误,也是投资方决策的失误,与政府的关系不大。”李玉文称:“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谁也不能保证投资方能百分之百赢利。企业投资决策的失误,不能由政府来埋单。”
关于重庆路桥“政府对治超不力导致公
路破坏严重”的说法,李玉文称:资威公路从修好一年左右路面就开始溃烂,一年后大面积溃烂,当时媒体还对此进行了曝光。治超难是全国性的普遍问题,并非资中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怠于管理”。由于公路太烂,当地许多企业特别是运输企业意见很大,过往车主也多次与收费站发生争执。2002年,超载车辆大量出现后,县政府有关部门多次进行集中整治。“由于路越来越烂,给整治工作也带来了极大的难度。过往车主纷纷提意见,说这么烂的路根本就不该收费。”
李玉文表示,对这起特殊的“民告官”合同纠纷,资中县政府将收集有关证据,积极应诉,并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内江市交通局:政府出资不能回购烂路
“政府不可能拿纳税人的钱,去回购一条根本不达标的烂路。”昨日,内江市交通局收费路桥管理处处长徐志超表示。
据徐志超介绍,资威公路是资中县政府采用BOT的一个招商项目。资威路2000年1月建成刚一收费,过往车辆就提意见,认为路面路况太差,当时媒体还曾对此进行曝光。
徐志超坦言,“由于诸因素影响,重庆路桥投资资威路确实亏了钱。”在2002年到2004年间,公路一直存在质量问题,过往的车辆反映十分强烈。重庆路桥公司也采取了一些整治措施,先后投入了近3000万元修路打补钉,但他们的整治方案没有按内江市交通局专家的意见做,而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的治标不治本方式,导致公路质量一直很差,达不到收费公路的标准。
政府为何没有回购资威公路?徐志超称:2004年,资威路因地处省道207线,内江市政府曾将其纳入政府出资回购的方案中。然而,重庆路桥却错过了这个绝佳良机——双方商谈中,政府认可对方的8300多万元的投资额,但前提是政府不可能用纳税人的钱买条烂路,重庆路桥必须先把公路按标准整治好再由政府出资回购。“按当时的方案,重庆路桥只需出资3000余万元左右用于修路,便可得到政府8300多万元的回购款。没想到,重庆路桥不再想投一分钱,拒绝了这一方案。”
文/图记者杨元禄高冰洁
■律师观点 投资经营损失政府不应埋单
重庆路桥投资资威公路失误,导致8年连续亏损而引发“民告官”合同纠纷,资中县政府究竟该不该为其“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提供的车流量预测数据的出入承担责任?四川五月花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先赋认为:资威公路作为BOT项目,其本身就具有经营风险性;政府招商引资时,为投资者提供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关于车流量的预测数据,只是一个参考并非决策依据。即使政府的预测数据有问题,投资者应该及时提出协商解决,而不该作为项目运行近10年后的诉讼理由。在这个问题上,资中县政府谈不上违约;关于货车严重超载导致公路受损,是有关行政机关调控处理的范畴,不能成为企业状告政府索赔的理由。公路受损与政府发包这个工程,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