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客运站站级核定的批复

武汉、荆州、襄樊、咸宁、鄂州、随州市、恩施州交通局(委):   根据《湖北省汽车客运站级别核定管理办法》(鄂交计[2002]213号)文件要求,湖北省汽车客货运站站级核定委员会依照交通部部颁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04)对申报的三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进行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了公示。现将核级和升级的汽车客运站批复如下:  一、核级汽车客运站7个  1、一级站2个  鄂州市汽车中心客运站  随州市汽车客运东站  2、二级站4个  武汉市新洲阳逻汽车客运站  嘉鱼县汽车客运站  崇阳县客运总站  来凤县汽车客运站  3、三级站1个  巴东县野三关汽车客运站  二、升级汽车客运站2个  1、二级站1个  襄樊市旅游长途汽车客运站  2、三级站1个  沙市东区客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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