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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长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确定

2007-11-21 09:2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67| 评论: 0|原作者: 网友搜集|来自: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薛辉

  本报讯 记者昨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将于今年年底通车的龙长(龙岩—长汀)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标准已确定。即一类车收费标准为0.55元/公里;二类车为1.1元/公里;三类车为1.54元/公里;四类车为1.65元/公里;五类车为1.925元/公里。

  对运送进出福建省港口的中西部省份货物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四类车和五类车统一降至1.1元/公里。凡是符合减征条件的车辆,可按规定填写《申请表》,经核查后即可减免。但是,对予以减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外省集装箱车辆,在实施计重收费后,超限30%以上时,按集中收费的有关规定全额收取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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