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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出让1600辆出租汽车经营权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1051  发布时间:2013-5-13 17:27

一、招标单位
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 

二、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南京市出让1600辆出租汽车经营权 

2、招标编号

JITC-1301AX0605 

3、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4、建设地点

南京市 

5、专业 其它   招标种类 其它  

数量规模 1600   单位 辆  

投资总额 万元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1、项目批准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项目批准文件号:苏交运﹝2012﹞97号。
3、项目内容:1600辆南京市出租汽车经营权(以下简称“经营权”)。经营权经营范围为南京市行政区域,经营权期限5年,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费标准为人民币1万元/辆•年,并执行现行服务质量与收费水平挂钩的办法[企业自然年度月均服务违章率(以企业出租汽车总量为基数,下同)≤1.5%的,全免新增车辆经营权年度使用费;1.5%<企业自然年度月均服务违章率≤2%的,减免新增车辆经营权年度使用费50%;企业自然年度月均服务违章率>2%的,全额收取新增车辆经营权年度使用费]。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 翟伟(招标人)、黄沛(招标代理人)  联系电话 025-52337905、025-83249912  传真 025-52337905、025-83240901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开始时间 2013-5-14  报名截止时间 2013-5-18 

上午工作时间 08:30 至 12:00 

下午工作时间 14:00 至 17:30 

节假日

不休息  2、报名地点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南京市西康路7号502室)  3、报名条件 (1) 企业资质、资信 (一)A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1、持有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核发的南京市公共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条件确认书的市域经营权出租汽车企业(不含被委托管理的出租汽车企业);
2、截止2012年12月31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 万元人民币(外币按国家公布现行汇率换算人民币值);
3、2011年、2012年出租汽车年度月均服务违章率均<4%[出租汽车年度月均服务违章率=自然年度内出租汽车服务违章车次/(车辆数×12个月)];
4、2011年、2012年经营条件审验均合格;
5、截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日时,企业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未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
6、2011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日止的期间内,企业未发生过出租汽车驾驶员群体性上访或罢运事件。
(二)B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1、持有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核发的南京市公共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条件确认书的市域经营权出租汽车企业(不含被委托管理的出租汽车企业);
2、2011年、2012年出租汽车年度月均服务违章率均<4%[出租汽车年度月均服务违章率=自然年度内出租汽车服务违章车次/(车辆数×12个月)];
3、2011年、2012年经营条件审验均合格;
4、截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日时,企业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未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
5、2011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日止的期间内,企业未发生过出租汽车驾驶员群体性上访或罢运事件。
(三)C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1、持有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核发的南京市公共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条件确认书的市域经营权出租汽车企业(不含被委托管理的出租汽车企业);
2、2011年出租汽车年度月均服务违章率<4%[出租汽车年度月均服务违章率=自然年度内出租汽车服务违章车次/(车辆数×12个月)];
3、2011年经营条件审验合格;
4、截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日时,企业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未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
5、2011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日止的期间内,企业未发生过出租汽车驾驶员群体性上访或罢运事件。
(四)D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1、持有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核发的南京市公共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条件确认书的市域经营权出租汽车企业(不含被委托管理的出租汽车企业);
2、2012年出租汽车年度月均服务违章率<4%[出租汽车年度月均服务违章率=自然年度内出租汽车服务违章车次/(车辆数×12个月)];
3、2012年经营条件审验合格;
4、截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日时,企业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未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
5、2011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日止的期间内,企业未发生过出租汽车驾驶员群体性上访或罢运事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但“企业经营者联合体”(“企业经营者联合体”是指由本市两家或两家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域经营权出租汽车企业组建、已在运输管理机构登记备案且以登记备案的名称参与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核、年度经营条件审验等活动的组织)除外,同时,本项目不接受“企业经营者联合体”内的成员企业单独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3) 质量、业绩信誉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5)需携带的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核发的南京市公共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条件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并请携带电子U盘,以便拷贝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本。 
五、预审文件售价
预审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六、其他说明
   1、资格预审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
2、获取资审文件的方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3年5月14日至1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30 时。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南京市西康路7号502室)。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3、中标人须履行的义务
(一)A标段中标人
1、中标后对使用中标的经营权营运的出租汽车及相关出租汽车驾驶员实行公司化经营管理模式,全额出资购置营运车辆及附属设施,不得以借款、垫资等形式向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嫁经营风险。
2、中标后招聘使用中标的经营权营运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一律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录用方式。
3、中标后按时按规定足额交纳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4、中标后严格执行运输管理机构制定的出租汽车发展计划,按时间节点、数量及相关要求购置、投放出租汽车。
5、中标后投入营运的车辆及其附属设施,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出租汽车车辆配置标准》要求。
6、中标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运输管理机构签订《南京市出让出租汽车经营权合同》。
7、规范经营行为,并严格执行政府、物价部门、运输管理机构的价格、收费、服务等管理规定,遵守出租汽车行业自律公约及规定。
8、无条件承担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各类重大活动专项服务任务。
9、按要求承担出租汽车经营权资源整合中的相关工作。
10、无条件承担使用新能源出租汽车的试点任务。
11、按运输管理机构要求投放一定数量较高档次的出租汽车。
12、建立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中心,提供电召等预约租车服务。
(二)B、C、D标段中标人
1、中标后对使用中标的经营权营运的出租汽车及相关出租汽车驾驶员实行公司化经营管理模式,全额出资购置营运车辆及附属设施,不得以借款、垫资等形式向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嫁经营风险。
2、中标后招聘使用中标的经营权营运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一律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录用方式。
3、中标后按时按规定足额交纳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4、中标后严格执行运输管理机构制定的出租汽车发展计划,按时间节点、数量及相关要求购置、投放出租汽车。
5、中标后投入营运的车辆及其附属设施,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出租汽车车辆配置标准》要求。
6、中标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运输管理机构签订《南京市出让出租汽车经营权合同》。
7、规范经营行为,并严格执行政府、物价部门、运输管理机构的价格、收费、服务等管理规定,遵守出租汽车行业自律公约及规定。
8、无条件承担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各类重大活动专项服务任务。

联系人:
翟伟(招标人)、黄沛(招标代理人)
电话:
025-52337905|025-83249912
地区:
南京市 
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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