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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BZ-2013-1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773  发布时间:2013-1-31 09:58

一、招标单位
宿迁市公路处 

二、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宿迁市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BZ-2013-1 

2、招标编号

 

3、招标代理单位

 

4、建设地点

宿迁市 

5、专业 交通安全设施   招标种类 项目施工  

数量规模   单位 km  

投资总额 万元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G205、S245路段、S324(173K+480以东段)、S325路段、S326等五条国省干线公路年度交通安全设施零星工程及维护,交通标志设置、完善以和养护大中修、小修保养路段标线划设及相关工程等。 

计划开工时间 2013-3-1   计划竣工时间 2013-12-31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 李玉东、葛恒友  联系电话 0527-84355175  传真 0527-84355080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开始时间 2013-1-29  报名截止时间 2013-2-5 

上午工作时间 08:30 至 11:30 

下午工作时间 14:00 至 17:30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谢绝投标申请人来人联系,也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  3、报名条件 (1) 企业资质、资信 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省建设部门或国家建设部门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项施工资质。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项目经理要求为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在干线公路同等或以上规模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部须配备一名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C类证),专职安全员不能兼职。
项目总工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建设、铁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质量、业绩信誉 200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企业必须承担过同等或以上规模的同类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A级(含暂定A级)及以上。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需携带的材料 请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一份盖法人章)和交纳招标文件费用收据于2013年1月30日至2月6日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到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大厅(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市“便民方舟”大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 
五、预审文件售价
预审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六、其他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全市G205、S121、S245、S249、S324、S326、S325、S250八条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和指令性安全设施维护及相关工程等。本次招标内容为年度交通安全设施零星工程及维护,交通标志设置、完善,养护大中修、小修保养路段标线划设和相关工程等。分2个合同段实施,合同段编号分别为BZ-2013-1、BZ-2013-2。工期为2013年3月—2013年12月,工程质量为优良。合同段招标内容分别为:
BZ-2013-1合同段:G205、S245路段、S324(173K+480以东段)、S325路段、S326等五条国省干线公路年度交通安全设施零星工程及维护,交通标志设置、完善以和养护大中修、小修保养路段标线划设及相关工程等。
BZ-2013-2合同段:S121、S245路段、S249、S250、S324(173K+480以西段)、S325路段等六条国省干线公路年度交通安全设施零星工程及维护,交通标志设置、完善和养护大中修、小修保养路段标线划设及相关工程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
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省建设部门或国家建设部门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项施工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项目经理要求为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在干线公路同等或以上规模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部须配备一名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C类证),专职安全员不能兼职。
项目总工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建设、铁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质量、业绩信誉
200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企业必须承担过同等或以上规模的同类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A级(含暂定A级)及以上。
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9日至2月5日8:30~11:30,14:00~17:30 。
2、报名地点: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谢绝投标申请人来人联系,也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
3、报名程序: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投标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投标申请人如果未在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建立,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建立信用档案事宜请咨询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袁晓玲、王景,联系电话:025-52853032;
(4)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5)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进入系统,以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帐户登录,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从中国招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上本项目公告左边“资料下载”处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网站链接下载位置仅在中国招投标网上设置,如遇一切网络问题(包括无法打开网页、无法下载资料等问题),请直接致电中国招投标网站咨询(025-84610172-8006)。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元,请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一份盖法人章)和交纳招标文件费用收据于2013年1月30日至2月6日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到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大厅(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市“便民方舟”大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
五、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因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费用及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投标会议开始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9:00 ,地点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市“便民方舟”大楼),具体房间详见一楼电子显示屏 ,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8:40 ,截至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9:00 。开标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9:00 。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陆万元/标段的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投标文件接收人,逾期递交,报评标委员会后作废标处理。
保证金由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2、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或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之前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咨询电话:0527-84396016)审核备案单位基本账户。以未经审核备案的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
3、投标单位必须采用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5200188000049808,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然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4、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仅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为准,其它票据一律不予认可。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为准开具财务收据。因此,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提前办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建议投标人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帐并及时开好收据。
5、投标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以下方式退还:
(1)投标保证金经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监督人员审验通过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统一将收据原件收集留存,以便统一办理退付手续。
(2)不能提交收据原件的,可提交收据复印件并同时提交本单位开具的“收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据。
(3)不能提交收据导致保证金无法退付的,责任自负,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暂不退款,其保证金于所在季度最末月的月末统一退付。
(4)集中退付:投标保证金仅通过汇款渠道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报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报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人应及时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相关费用办理中标公示,以便中标通知书及时下达。
投标保证金缴退查询电话:0527-84396016,84396069。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放弃中标的;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宿迁市招投标网http://www.sqzbtb.com/sqzbtb/发布。
九、其它
1、本项目设有投标报价控制价上限,控制价上限为BZ-2013-1合同段 325 万元,BZ-2013-2合同段 344 万元。
2、BZ-2013-1合同段安全生产费用为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5%( 48750 元),BZ-2013-2合同段安全生产费用为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5%( 51600 元)。
3、需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方可参与本次投标,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提供《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原件,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详情请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联系电话:0527-84396016,联系人:王模。
4、本工程履约担保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进行统一收、退管理,投标单位必须将保证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5200188000049808,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
5、投标书附表中表1~表6中填报的内容均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人员、业绩等不作为评审的依据。

联系人:
李玉东、葛恒友
电话:
0527-84355175
地区:
宿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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