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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兴路、纬九路、科创路、沿河路、纬十路施工监理项目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857  发布时间:2012-9-25 11:14

一、招标单位
宿城区交通局 

二、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科兴路、纬九路、科创路、沿河路、纬十路施工监理项目 

2、招标编号

 

3、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

宿城区耿车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 

5、专业 道路   招标种类 项目监理  

数量规模 7   单位 公里  

投资总额 10000万元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所监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驻地监理服务 

计划开工时间 2012-10-30   计划竣工时间 2013-6-30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 吴庆珠  联系电话 13951366529  传真 0527-84508185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开始时间 2012-9-24  报名截止时间 2012-9-28 

上午工作时间 08:30 至 11:30 

下午工作时间 14:30 至 18:00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3、报名条件 (1) 企业资质、资信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土木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三年以上监理经历  (3) 质量、业绩信誉 2009年9月以来,企业较好地承担过3000万元及以上规模公路工程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C级及以上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2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5)需携带的材料 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 
五、预审文件售价
预审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六、其他说明
   科兴路、纬九路、科创路、沿河路、纬十路施工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科兴路、纬九路、科创路、沿河路、纬十路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宿迁市利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决定对该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及投标。
一、 工程概况
几条道路位于宿城区耿车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其中科创路南起纬十路、北至苏州路,长度约为1160米,道路宽度32米。科兴路,南起325省道、北至苏州路,长度约为1780米道路宽度42米。纬九路,西起沿河路、东至科兴路,长度约为1430米,道路宽度24米。纬十路,西起325省道,东至科兴路,长度约为1190米,道路宽度24米。沿河路,西起耿龙路、东至纬十路,长度约为1200米,道路宽度24米。苏州路,西起耿龙路、东至科兴路,长度约为1800米,道路宽度40米。
工期为240日历天。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由招标人另行安排设置,本次招标驻地监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所监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驻地监理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⒈投标人资质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
⒉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土木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三年以上监理经历。
⒊质量、业绩信誉
2009年9月以来,企业较好地承担过3000万元及以上规模公路工程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C级及以上。
4.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2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24日至9月28日8:30-11:3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谢绝投标申请人来人联系,也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
⒊报名程序:
⑴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⑵投标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⑶投标申请人如果未在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建立,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建立信用档案事宜请咨询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袁晓玲、王景,联系电话:025-52853032;
⑷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⑸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进入系统,以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帐户登录,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时间:2012年9月24日至9月28日8:30-11:30,15:00-18:00(节假日除外)凡报名成功、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提供电子文档。
五、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集合地点: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时间:待定,现场考察后随即召开标前会议。
六、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贰万元每标段的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投标文件接收人,逾期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保证金由宿迁市招管办代收、代管和代退。
⒈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⒉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或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之前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咨询电话:0527-84396067、84396069)审核备案单位基本账户。以未经审核备案的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
⒊投标单位必须采用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账号:15200188000049808,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然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⒋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仅以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为准,其它票据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本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为准开具财务收据。因此,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提前办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建
议投标人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帐并及时开好收据。
⒌投标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⒍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以下方式退还:
⑴投标保证金经招管办现场监督人员审验通过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统一将收据原件收集留存,以便统一办理退付手续。
⑵不能提交收据原件的,可提交收据复印件并同时提交本单位开具的“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退付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据。
⑶不能提交收据导致保证金无法退付的,责任自负,宿迁市招管办将暂不退款,其保证金于所在季度最末月的月末统一退付。
⑷集中退付:投标保证金仅通过汇款渠道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报送市招管办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报送市招管办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
人应及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缴纳相关费用办理中标公示,以便中标通知书及时下达。投标保证金缴退查询电话:0527-84396067、84396069。
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⑴放弃中标的;
⑵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⑶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付款方式:中期监理服务费每季度支付一次。
季度监理服务费计算:季度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合同费用中的建安费 × 中标时监理服务费与计费额比值的折算系数×50%+优监优酬考核部分。
最终监理服务费计算: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合同费用中的建安费 × 中标时监理服务费与计费额比值的折算系数。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均包含在此费用中,不再另计。
最终监理服务费须经同级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后再支付监理费余额。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17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2012年10月17日8:30至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十楼、十一楼(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米)。(具体房间请投标人提前至开标厅、详见导示牌)。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其它
⒈需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方可参与本次投标,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提供《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原件,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详情请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联系电话:0527-84396016,联系人:王模。)
2.本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方式提交给招标人。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招 标 人:宿迁市利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西路法院大楼
电 话:(0527)84507210 联 系 人:欧阳媛

招标代理: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西路康庭茗苑
电话传真:(0527)84508185、13773948130 联 系 人:李银媛

联系人:
吴庆珠
电话:
13951366529
地区:
宿城区耿车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 
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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