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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中环快速路工程高新区段(西塘河~312国道)监理工程(A标段)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613  发布时间:2012-9-03 09:54

一、招标单位
苏州高新区市政工程部 

二、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苏州市中环快速路工程高新区段(西塘河~312国道)监理工程(A标段)  

2、招标编号

 

3、招标代理单位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

苏州高新区  

5、专业 其它   招标种类 项目监理  

数量规模 1   单位 标段  

投资总额 50370万元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本合同段招标范围为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包括道路、桥梁、高架桥梁、地面桥梁(白荡港桥、观山河桥)及排水工程等。桩号:GK0+074.813~GK1+570,长度1495.187米;GK0+074.813以北~GBK1+587,长度1661.813米。 

计划开工时间 2012-10-28   计划竣工时间 2014-10-28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 王战   联系电话 69560667   传真 69560668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开始时间 2012-8-29  报名截止时间 2012-9-4 

上午工作时间 09:00 至 11:00 

下午工作时间 14:00 至 17:00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址:www.jscd.gov.cn,具体请看其他说明。   3、报名条件 (1) 企业资质、资信 具备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具有交通部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 质量、业绩信誉 (1)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要求企业近3年监理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为近3年内监理过的单项监理合同中施工金额50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架或立交桥或大型桥梁项目,质量为合格,近3年:从2009年8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验收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监理合同、监理中标通知书、所监理类似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总监业绩要求:要求近5年监理过类似工程,且年龄不得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并身体健康。类似工程为近5年内监理过的单项监理合同中施工金额25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架或立交桥或大型桥梁项目,质量为合格,近5年:从2007年08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验收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监理合同、监理中标通知书、所监理类似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2)信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当日之前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评价为暂定B级及以上;递交投标文件当日之前最近一次在苏州市季度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及以上。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5)需携带的材料  
五、预审文件售价
   
六、其他说明
   1.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下称“投标申请人”)请进入江苏省交通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系统”,登录江苏省交通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报名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登录进入江苏交通网页的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5)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联系人:袁晓玲、王景,联系电话:025-52853032。
2.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09月04日17:00时。
3.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制,若少于3家,则对该标段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超过3家时招标人将直接邀请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具体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代理公司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招标文件购买地点为: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楼1201室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报名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注册证书、企业及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等)、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申请均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予参加审查)。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工程要求总监为专职总监。要求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已完成,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并须在资格材料中提供由原发包人(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担任本项目总监的书面证明原件。
7.项目概况:
中环快速路高新区段北起高新区和相城区交界处,向西南跨越沪宁高速公路,在城际路以南利用现有大同路下穿沪宁铁路、沪宁城际铁路的通道,至312国道折向西南,后在金枫路交叉口转至金枫路向南,止于玉山路以南吴中区和高新区的界线中点,全长约13.1公里。
8.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网、江苏省交通厅、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上发布。

联系人:
王战
电话:
69560667
地区:
苏州高新区  
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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