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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港大港港区四期挡土墙工程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569  发布时间:2012-8-20 11:19

一、招标单位
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镇江港大港港区四期挡土墙工程 

2、招标编号

 

3、招标代理单位

南京普兰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

镇江港大港港区 

5、专业 房建   招标种类 项目施工  

数量规模   单位  

投资总额 万元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镇江港大港港区,隶属镇江市大港新区,造价约200万元。
(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主要镇江港大港港区四期挡土墙工程。
计划施工工期:2个月,2012年9月20日~2012年11月20日。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 李志强  联系电话 0511-85575872  传真 0511-85575880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开始时间 2012-8-20  报名截止时间 2012-8-24 

上午工作时间 08:30 至 11:30 

下午工作时间 13:00 至 17:00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本次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详见其他说明  3、报名条件 (1) 企业资质、资信 (1)资质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项目经理资格:为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 质量、业绩信誉 无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a、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如有)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拟投入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工程师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c、近三年(2009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唐琴 联系电话:13626261577地址:镇江大港金港大道90号
d、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需携带的材料  
五、预审文件售价
   
六、其他说明
   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只接受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中国招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下称“投标人”)进入www.jscd.gov.cn网站首页,在该页右侧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3)、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左侧点击“项目信息管理”,再点击“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
(4)、本标段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5)、拟报名单位如果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25-52853032。
信用档案按照《关于建立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的通告(江苏省交通厅交招办〔2006〕5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三日)》的规定执行,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至www.jscd.gov.cn网站下载。
5、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于2012年8月24日起到招标代理南京普兰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丁卯桥路168号6栋8楼)领取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及图纸收取人民币 1000元,售后不退。
6.招标人不统一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派相关人员考察,交通及食宿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现场考察联系人:李剑锋,电话:13655293908.
7、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投标开始时间为2012年9月5日14:30 ,截止时间为 2012年9月5日15:00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递交至:镇江市口岸和港口管理局五楼会议室(江苏省镇江市南徐路66号)。
8、开标仪式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中交、中铁、中建等国家级集团公司本身不视为母公司。
10、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
李志强
电话:
0511-85575872
地区:
镇江港大港港区 
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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