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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332省道金宝南线金湖段建设工程(三次公告)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712  发布时间:2012-7-26 14:58

一、招标单位
331、332省道金宝南线金湖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331、332省道金宝南线金湖段建设工程(三次公告) 

2、招标编号

 

3、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

淮安市金湖县 

5、专业 绿化工程   招标种类 项目监理  

数量规模 1   单位 合同段  

投资总额 4000万元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1.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淮安市金湖县境内,从利农何至金马高速段,全长大约6.5公里,其中包括绿化景观、路灯工程,投资建安概算4000万元。 

计划开工时间 2012-9-1   计划竣工时间 2013-5-31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 靳峥、魏康  联系电话 051783669113  传真 051783669113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开始时间 2012-7-25  报名截止时间 2012-7-31 

上午工作时间 09:00 至 11:00 

下午工作时间 15:00 至 17:00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二楼  3、报名条件 (1) 企业资质、资信 2.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2.3驻地监理工程师:具有部颁监理工程师资格;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施工监理经历,近5年(2007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工程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无其他在监项目(或具有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3) 质量、业绩信誉 2.2企业近5年(2007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绿化工程<监理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上>或机电工程,下同)的施工监理经验;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2.4各投标单位必须在公告之日后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办理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金湖县人民检查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1、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2、个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
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5)需携带的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五、预审文件售价
预审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    
六、其他说明
   3.1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于2012年7月25日至2012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靳峥、魏康
电话:
051783669113
地区:
淮安市金湖县 
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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