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论坛|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
首页| 文库| 博客| 图库| 视频| 网摘| 路桥隧交流|
您的位置:路桥吾爱 >> 分类信息 >> 招投标 >> 详细信息

(监理)苏州市中环快速路北段(312国道苏州段分流线工程共线段)工程施工监理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740  发布时间:2012-7-11 19:57

一、招标单位
苏州市一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二、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监理)苏州市中环快速路北段(312国道苏州段分流线工程共线段)工程施工监理 

2、招标编号

 

3、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

苏州市 

5、专业 路基、桥涵   招标种类 项目监理  

数量规模 1   单位 标段  

投资总额 万元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苏州市中环快速路北段(312国道苏州段分流线工程共线段)工程项目已由苏发改中心[2012]83号文《关于苏州市中环快速路北段(星塘街~春申湖路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基础发【2011】2023号文《省发展改革委关于312国道苏州段分流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所属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苏州市一级公路建设指挥部,招标人为苏州市一级公路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为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苏州市中环快速路远期规划由工业园区星华街、吴中区东方大道及吴中大道、高新区金枫路、相城区春申湖路组成。为控制投资规模,苏州市中环快速路北段(星塘街~春申湖路段)利用312国道分流线(星塘街~新苏虞张段)和新苏虞张(太阳路~春申湖路段)。
312国道分流线段(星塘街~新苏虞张段)14.93km,起于苏州工业园区星塘街,以地面道路的形式沿京沪高铁南侧向西延伸,以隧道的形式穿越星湖街和阳澄西湖,经过一段地面道路后起坡后以整幅高架桥的形式跨过苏嘉杭高速公路沿相城区太阳路线位一直向西,依次跨过S227省道、澄阳路和相城大道,而后以分幅高架桥的形式下穿轨道交通2号线,跨过元和塘、老苏虞张公路、黄埭塘、广济北路至太阳路互通。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100km/h,新建桥梁汽车荷载均为公路-I级;该路段从聚金路交叉口开始向西在高架桥下设置了地面辅道。高架桥在相城大道以东采用整幅断面,地面辅道在高架桥墩两侧;在相城大道以西采用分幅断面,地面辅道在左右幅高架桥中间。
本次实施苏州市中环快速路北段(312国道苏州段分流线工程共线段)工程项目太阳路互通~澄阳路西段路基桥涵工程,路线全长4.874Km,共分三个施工标段,即ZH-LQ01~03标段,各施工标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如下:
ZH-LQ01标段:太阳路互通~黄埭塘大桥东,主线桩号K91+962~K93+178 (左幅高架ZK91+962~ZK93+177;右幅高架YK91+963~YK93+181),总长度为1.216Km。新建高架桥采用分幅断面,高架桥之间为地面辅道(部分利用太阳路老路补强,部分新建,含地面辅道桥)。高架桥结构为现浇预应力混凝土箱梁和预制混凝土小箱梁,主要桥梁:跨广济路大桥(主跨跨径40+60+40m)、跨黄埭塘大桥(主跨跨径65+100+65m)。建安投资估算人民币2.7亿元。
ZH-LQ02标段:黄埭塘大桥东~元和塘大桥东,主线桩号K90+012~K91+962 (左幅高架ZK90+019~ZK91+962;右幅高架YK90+006~YK91+963),总长度为1.950Km。新建高架桥采用分幅断面,高架桥之间为地面辅道(利用太阳路老路补强)。高架桥结构为现浇预应力混凝土箱梁和预制混凝土小箱梁,主要桥梁:跨老苏虞张大桥(主跨跨径32+45+32m)、跨元和塘大桥(主跨跨径40+60+40m)。建安投资估算人民币2.8亿元。
ZH-LQ03标段:元和塘大桥东~澄阳路西,主线桩号K88+304.4~K90+012 (主线高架起点K88+304.4,左幅高架终点ZK90+019,右幅高架终点YK90+006),总长度为1.708Km。相城大道以西新建高架桥采用分幅断面,高架桥之间为地面辅道(部分利用太阳路老路补强,部分新建,含地面辅道桥);相城大道以东新建高架桥采用整幅断面,地面辅道在高架桥墩两侧(局部利用太阳路老路补强,大部分新建,含地面辅道桥)。高架桥结构为现浇预应力混凝土箱梁和预制混凝土小箱梁,主要桥梁:跨采莲路大桥(主跨跨径35+55+35m)、跨相城大道大桥(主跨跨径40+60+40m)、跨规划民晶路大桥(主跨跨径32+45+32m)。建安投资估算人民币2.9亿元。
各标段合同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桥涵、路基防护、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设施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工程计划工期: 2012年9月25日至2014年9月25日。
(2)招标范围
本次对上述太阳路互通~澄阳路西段路基桥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招标,共设一个监理合同段,即ZH-LQJL01合同段,招标内容为上述路线范围内的路基、桥涵、路基防护、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设施及相关临时工程的施工监理与缺陷责任期服务。
监理服务期:涵盖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施工期服务计划完工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 孙文工、吕俊峰、龚慈、朱伟  联系电话 0512-67626741/67629422/67629433-816、0512-65903587  传真 0512-67626741/67629433-808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开始时间 2012-7-11  报名截止时间 2012-7-18 

上午工作时间 09:00 至 11:30 

下午工作时间 13:00 至 17:00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3、报名条件 (1) 企业资质、资信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且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五年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验,至少担任过两项同类工程(建安费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的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监理负责人(含副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件5-3人员的资格审查要求;  (3) 质量、业绩信誉 (1)2008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类似工程(建安费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的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2)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系统中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为准)为A级(含暂A)或以上级别,且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1)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相互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5)需携带的材料  
五、预审文件售价
   
六、其他说明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下称“投标申请人”)请进入江苏省交通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系统”,登录江苏省交通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报名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登录进入江苏交通网页的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5)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外省单位)咨询;
(6)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2年7月18日17:00。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交通厅网站上发布。

联系人:
孙文工、吕俊峰、龚慈、朱伟
电话:
0512-67626741/67629422/67629433-816|0512-65903587
地区:
苏州市 
发布信息

路桥吾爱 | 交流论坛 | 快捷面板 | 站点地图 | 友情链接 | 空间列表 | 站点存档 | 联系我们

Powered by SupeSite 6.0.1 UC © 2001-2008 Comsenz Inc.
湘ICP备1601896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