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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车车载视频监控系统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581  发布时间:2012-6-26 13:16

一、招标单位
苏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城市公交车车载视频监控系统 

2、招标编号

SZLH2012-Q-G-004 

3、招标代理单位

苏州隆华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

苏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5、专业 其它   招标种类 其它  

数量规模 1   单位 批  

投资总额 万元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1051辆公交车车载视频监控系统
3G-DVR主机(含GPS) 1051套
4mm非红外摄像头 1051台
2.8mm红外广角摄像头 2102台
3.6mm红外广角摄像头 1051台
2.8红外广角防水摄像头 1051台
终端调度显示屏 1051台
支架与嵌入式兼容 拾音器 1051个  
辅材 1051批  
视频系统集中控制平台 1套
视频监控客户端 1套
手机视频网关 1套
手机客户端 1套  
智能公交数据管理平台 1套  
提供与上级视频监控平台无缝对接 1项  

计划开工时间 2012-7-31   计划竣工时间 2012-8-8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 任凤娟  联系电话 0512-65816778  传真 0512-65815343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开始时间 2012-6-25  报名截止时间 2012-7-1 

上午工作时间 09:30 至 12:00 

下午工作时间 13:00 至 16:31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苏州市干将东路666号和基广场441室   3、报名条件 (1) 企业资质、资信 A、合格投标人的一般要求: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B、投标人特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承担过类似车载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提供项目合同);
3、投标文件报名截止前,投标人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中为“暂良”或以上级别;
4、报名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本企业员工(须提供该员工在该单位的近两个月的社保证明)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3) 质量、业绩信誉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5)需携带的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承担过类似车载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提供项目合同);
3、投标文件报名截止前,投标人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中为“暂良”或以上级别;
4、报名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本企业员工(须提供该员工在该单位的近两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五、预审文件售价
预审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六、其他说明
   

联系人:
任凤娟
电话:
0512-65816778
地区:
苏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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