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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国道青湖至大酒壶新浦区段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906  发布时间:2012-3-30 10:45

一、招标单位
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 

二、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310国道青湖至大酒壶新浦区段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2、招标编号

 

3、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 

5、专业 路基路面   招标种类 项目施工  

数量规模 1   单位 标段  

投资总额 万元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310国道青湖至大酒壶新浦区段起于浦南镇浦北村204国道与310国道交叉处,止于乌龙河南岸浦南镇与东海县黄川镇交界处,全部位于浦南镇境内。全长9.272公里(其中K2+929.880=K3+400,设断链470.12m)。一般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24.5m,设计速度8Okm/h;起点与规划G204共线段(1.4km)路基宽33.5m,设计速度10Okm/h。路面类型采用沥青砼路面。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涵与路基同宽。
1.2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分为一个标段,即G310PNGL标段,合同范围如下:
G310PNGL标段:310国道青湖至大酒壶新浦区段,桩号K0+000~K9+741(起点与规划G204共线段(1.4km)路基宽33.5m。K2+929.880=K3+400,断链470.12m。)范围内的路基土石方、路基防护、特殊路基处理、路基路面排水、涵洞和桥梁(乌龙河大桥7×30=210米)、路面工程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预计2012年5月20日进场开工,2013年12月31日完成。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3支付方式
本次施工招标,拟采用5:3:2的付款办法,即:根据工程进度,按工程计量款同步支付到50%,在工程完工第一年后支付至80%,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至100%。 

计划开工时间 2012-5-20   计划竣工时间 2013-12-31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 徐明、印亚飞、韦全余   联系电话 025-87715119、0518-85513797   传真 025-87715110、0518-85513797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开始时间 2012-3-30  报名截止时间 2012-4-6 

上午工作时间 00:00 至 12:00 

下午工作时间 12:00 至 23:59 

节假日

不休息  2、报名地点 本次资格预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见其它说明。  3、报名条件 (1) 企业资质、资信 (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试行)》规定的方法计算,申请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在类似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交通工程及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类似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总工(含副职),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质量、业绩信誉 (1)业绩要求:2007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过类似工程的施工。
(2)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申请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及以上;申请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申请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其他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7 年第 1号)规定的要求,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需携带的材料  
五、预审文件售价
预审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    
六、其他说明
   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予参加审查)。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若申请报名或递交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数超过8家,则招标人最多选定8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若报名或递交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数超过3家而不足8家(含8家),招标人将直接向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发送投标邀请书,实行资格后审。如需进行资格后审,招标人将另行书面通知。
4.资格预审报名:
本次资格预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江苏省交通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外省单位)咨询。
(4)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5)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进入江苏交通网页的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申请人报名的帐户登录,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6)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需要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则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审查委员会审阅,评审结束后方可退还给各申请人。请各申请人尽可能将相关证明材料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避免申请人的相关原件留置在招标人处,无法他用。
(7)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2年4月6日23:59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在“中国招投标网”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并在招标公告左下角“资料下载”栏下载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
5.2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1000元/标段,本次报名时暂不交纳,待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统一交纳,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2年4月12日16:30时,申请人应于2012年4月12日15:30至16:30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连云港分中心开标室(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36号振兴学生公寓6号楼,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新办公楼6楼,),逾期不予受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未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和手机号码。
6.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同时或提前交纳100万元/标段的投标信用保证金。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联系人:
徐明、印亚飞、韦全余
电话:
025-87715119|0518-85513797
地区:
连云港市 
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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