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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港大港港区四期工程供电及照明系统GDZM合同段(二次公告)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593  发布时间:2012-3-12 10:41

一、招标单位
镇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镇江港大港港区四期工程供电及照明系统GDZM合同段(二次公告) 

2、招标编号

 

3、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

镇江大港 

5、专业 其它   招标种类 设备采购及安装  

数量规模   单位  

投资总额 万元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拟建本工程位于镇江港大港港区,地处镇扬河段之和畅洲洲尾汇流口下端大港河段的南岸,隶属镇江市大港新区,其上游为和畅洲汊道汇流段,下游为已建大港三期工程。本工程拟建设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2个,码头总长707m,宽42m。后方通过引桥与陆域港区相连。引桥共4座,长度43.394~56.995m不等,宽度分为12m、16m两种。码头后方护岸长护岸长度676.78m。码头装卸作业采用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重箱堆场采用电动式轮胎龙门吊。建、构筑物的总建筑面积约为2.2万㎡。
1.2工程概况:
(1)供电系统
镇江港大港港区四期工程新建6kV中心变电所一座及分变电所三座,分别命名为6kV中心变电所、#1变电所、#2变电所、#3变电所,位置详见供电平面图。四座变电所均为双回路6kV电源进线,两路电源互为备用,6kV中心变电所电源引自三期已建成的港区35kV降压站的两段6kV母线,分变电所电源分别引自6kV中心变电所的两段6kV母线。
(2)电力监控系统
各变电所设置间隔层,将所有保护、控制、测量、报警等信号传输至位于四期6kV中心变电所控制室内的后台监控主机里,并通过控制室将以上信号上传三期35kV降压站中控室,从而纳入港区的电力监控系统中,因此需充分考虑与原有电力监控系统的衔接,控制信号做到三、四期之间可切换操作。
1.3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合同段,及GDZM合同段,招标内容为:应为包括制造、装配、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验、现场保管、操作人员培训及现场服务等全套服务在内的交钥匙工程,其供货范围包括从设计分界点处的6kV电源进线开始,一直到各用电设备为止的所有变配电设施、供电线路(包括线缆敷设)以及对6kV侧的进出线开关和0.4kV和0.69kV侧的受电柜、母联柜以及出线开关实现“三遥”功能(遥测、遥信、遥控)的设备。变电所电力监控系统另包括三期35kV降压站内电源监控系统的扩容和改造,三期35kV降压站内的增加两套6kV电容补偿柜,每套300kVar,设备配置和尺寸同原有柜体,与原有补偿柜并接。
1.4 质保期:系统签署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算,质保期为12个月。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 胡继军、周泽俊、储茂其   联系电话 025-87715117、0511-85575875   传真 025-87715110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开始时间 2012-3-12  报名截止时间 2012-3-19 

上午工作时间 08:30 至 11:30 

下午工作时间 13:00 至 17:00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或传真报名,具体详见其它说明。  3、报名条件 (1) 企业资质、资信 (1)、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省、部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资质: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中国电监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资质和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技术负责人);   (3) 质量、业绩信誉 (1)、业绩信誉:具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供配电工程的施工经验;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在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含暂定)及以上级别;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2)、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近三年(2009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需携带的材料  
五、预审文件售价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用传真报名或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2.1、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下称“投标人”)应在“中国招投标网”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2.2、已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按照下述规定报名:
(1)投标人应进入www.jscd.gov.cn网站首页,在该页右侧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2)、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左侧点击“项目信息管理”,再点击“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
2.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按照下述规定报名:
(1)投标人应从“中国招投标网”本招标公告左侧资料下载中下载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报名申请表等相关资料。
(2)申请人填妥报名申请表等相关资料后于2012年3月19日17:00前传真至招标代理处(传真:025-8771511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申请表发传真后请电话(025-87715117)告知招标代理并确认是否收到,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尚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的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必须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名,否则在投标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网上报名完成后请电话告知招标代理并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办理信用档案事宜请联系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袁工)。
2. 4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9日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4、已成功报名的申请人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于2011年3月12日起到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幢6楼)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收取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胡继军、周泽俊、储茂其
电话:
025-87715117|0511-85575875
地区:
镇江大港 
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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