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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普通干线公路交通量检测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二次公告)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592  发布时间:2011-12-02 11:58

一、招标单位
苏州市公路管理处 

二、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苏州市普通干线公路交通量检测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二次公告) 

2、招标编号

 

3、招标代理单位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

常熟、张家港、吴江、昆山境内 

5、专业 其它   招标种类 设备采购及安装  

数量规模 1   单位 标段  

投资总额 100万元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10套连续式超声波交通量检测设备采购与安装,共设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供货期10日历日,安装调试期20日历日,共计30日历日。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 薛青、李静、郁伟强  联系电话 0512-69351602、0512-68213585-2401  传真 0512-69351605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开始时间 2011-12-2  报名截止时间 2011-12-8 

上午工作时间 09:00 至 11:30 

下午工作时间 13:00 至 17:00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传真方式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  3、报名条件 (1) 企业资质、资信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2)投标人必须为注册生产本次采购设备的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3) 质量、业绩信誉 (1)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在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关于第五批“推荐质量合格公路交通情况设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规信字[2011]79号)推荐名单范围内。
(2)企业必须在近三年承担过此类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5)需携带的材料  
五、预审文件售价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公告为第二次公告,首次公告期间报名的单位若拟继续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重新报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单位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
4、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传真方式报名,不接受其它报名形式。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要求。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可在“中国招投标网”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并在招标公告左侧“资料下载”栏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报名申请表,或与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索取报名申请表(联系电话 0512-69351602)。
(3)投标申请人按“报名申请表”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招标代理(传真:0512-69351605)。投标申请人应在传真报名完成后立即电话告知招标代理并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报名开始时间为2011年12月2日,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8日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联系人:
薛青、李静、郁伟强
电话:
0512-69351602|0512-68213585-2401
地区:
常熟、张家港、吴江、昆山境内 
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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