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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灌高速公路浦南服务区综合楼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FG-PN-1合同段)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596  发布时间:2011-9-29 08:12

一、招标单位
江苏汾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汾灌高速公路浦南服务区综合楼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FG-PN-1合同段) 

2、招标编号

 

3、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新浦区 

5、专业 房建   招标种类 项目施工  

数量规模 1   单位 合同段  

投资总额 万元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汾灌高速公路浦南服务区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区。本次改扩建工程拟对浦南服务区综合楼进行改造,东、西区综合楼各新增建筑面积1151m2,同时对综合楼屋顶进行平改坡改造,并对综合楼室立面外墙及部分外场进行改造。
(2)招标内容及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为汾灌高速公路浦南服务区综合楼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FG-PN-1合同段),施工范围包括综合楼扩建、原有综合楼屋顶平改坡、立面外墙及外场改造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及后续服务;
计划工期:2011年12月~2012年5月;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计划开工时间 2011-12-1   计划竣工时间 2012-5-31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 印亚飞、陶军  联系电话 025-87715119  传真 025-87715110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开始时间 2011-9-28  报名截止时间 2011-10-9 

上午工作时间 00:00 至 12:00 

下午工作时间 12:00 至 23:59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报名(网上报名有关说明请见本公告“其它说明”部分),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条件 (1) 企业资质、资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且上一年度年检合格,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建专业或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至少在1个房建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不含副职),且具有相关(交通、建设、水利或铁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至少在1个房建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技术负责人,且具有相关(交通、建设、水利或铁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质量、业绩信誉 (1)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要求:2008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房建工程施工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评价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为准)为B级或以上级别。
(3)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关(交通、建设、水利或铁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需携带的材料  
五、预审文件售价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⑴ 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⑵ 投标申请人应进入www.jscd.gov.cn网站,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⑶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外省单位)咨询。
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
⑸ 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报名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进入江苏交通网页的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报名申请人报名的帐户登录,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⑹ 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5、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9日23:59时,逾期报名无效。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投标不予接收(接收的投标文件也不予参加评审)。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
印亚飞、陶军
电话:
025-87715119
地区:
连云港市新浦区 
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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