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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涿支线(G102三河过境)公路诸葛店至段甲岭段房建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705  发布时间:2011-9-13 15:04

  招标编号:DHZB-L11058
  1.招标条件
  密涿支线(G102三河过境)公路诸葛店至段甲岭段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已列入河北省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密涿支线102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房建设备采购及安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密涿支线高速公路诸葛店至段甲岭段全线位于三河市境内,西起燕郊镇诸葛店村北,自西向东经高楼镇、齐心庄镇、李齐庄镇、泃阳镇等七个镇,止于段甲岭镇大九百户村。路线全长32.8公里,全线共设3条连接线,5处互通式立交, 1处服务区,1处养护中心,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2个主线收费站。全线按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每小时120公里。
  本次招标为养护工区综合楼、互通收费站等房建设备采购、安装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交货地点:本项目养护工区综合楼、互通收费站等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计划供货开始日期2011年10月10日,计划供货完成日期2012年6月30日(实际工期以招标人及监理单位通知为准),保修期为工程验收后24个月。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标段划分见下表:

序号

标段

合同名称

地点

数量

资格要求

1

FJSB-1

空调设备(含地源热泵)

空调设备、地源热泵机房设备、配管制作及安装及土壤换热系统

燕郊综合宿办楼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具有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代理商;

2、投标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2010年1月1日以后出具)。

2

FJSB-2

收费亭

燕郊互通收费站、高楼互通收费站、齐心庄互通收费站、三河西互通收费站

单向收费亭25个

双向收费亭3个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或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批量生产许可证)或代理商;

3

FJSB-3

柴油发电机组

燕郊互通收费站、高楼互通收费站、齐心庄互通收费站、三河西互通收费站、养护工区综合楼

移动式柴油发电机75KW/100KVA:7台

柴油发电机200KW/250KVA:1台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代理商,具有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4

FJSB-4

箱式变电站

燕郊互通收费站、高楼互通收费站、齐心庄互通收费站、三河西互通收费站、养护工区综合楼

100KVA-12/0.4KV:7台

800KVA-12/0.4KV:1台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代理商,具有相关产品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指定实验室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2010年1月1日以后出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见上表,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经营范围之内,具有同类项目经验和业绩,信誉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最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对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只允许一家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
  3.5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生产厂家的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且满足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且生产厂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该品牌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7日至2011年9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04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如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如要求)、产品代理授权书(生产商报名时不需提供,格式详见:产品代理授权书格式)(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证件的彩色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其他资料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9月27日9时整,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银河宾馆(石家庄市四中路10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密涿支线102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新华路80号交通大厦B座501     地  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04室
  联系人:尹剑寒                             联系人:尹世民    黎景
  电  话:0316—3085133                      电  话:0311—85263860
  传  真:0316—3085112                      传  真:0311—85263861
  

联系人:
密涿支线102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03163085133                    电话:031185263860
地区:
廊坊市新华路80号交通大厦B座501   地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04室  联系人:尹剑寒                           联系人:尹世民  黎景  电话:0316—3085133                    电话:0311—85263860  传真:0316—3085112                    传真:0311—85263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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