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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至延吉高速公路环保设计变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773  发布时间:2011-9-13 11: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至延吉高速公路环保设计变更工程已由吉林省发改委以吉发改交运字[2006]2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吉林省交通厅投资、交通部补贴、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自筹35%,申请银行贷款65%,招标人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该项目的环保设计变更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保设计变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吉林省吉林至延吉高速公路,招标施工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为声屏障工程及嘎呀河桥面径流收集池工程;

2.2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标段号为:SP01;

2.3计划工期:2011年9月20日-2011年11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在近5年内累计完成过不少于30公里(全幅)一级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因在正常运营的高速公路上施工,须具备协调交警、路政等方面能力,并确保高速公路运营和施工安全,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1年8月 23日至2011年8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 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9月 13日 13:00 时,投标人应当于当日10:00时至13: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受理窗口。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网、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北小合隆

邮政编码:130216

联系人:程兆民             

电话:0431-83444916

传真:0431-8344491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

邮政编码:130022

联 系 人:宋莉、张吉庆、陈虹飞

电 话:0431-81808101

传 真:0431-81808102

联系人: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北小合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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