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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新海至徐圩港区公路建设项目融资和施工组合招标预公告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1304  发布时间:2011-8-02 18:24

一、招标单位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连云港新海至徐圩港区公路建设项目融资和施工组合招标预公告 

2、招标编号

 

3、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5、专业 公路工程   招标种类 投资、施工  

数量规模 1   单位 标段  

投资总额 62000万元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1)项目背景
2009年6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标志着以连云港为龙头的江苏沿海开发进入国家战略层面。面对重大历史机遇,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果断作出加快港口发展、全力推进徐圩新区开发建设的重大决策。徐圩新区作为连云港市“一心三极”城市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拓展港口综合服务功能、开发新的战略增长极的重要载体。
“十二五”期间,徐圩新区围绕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疏港通道与对外通道建设,努力实现临港“两基”产业重大突破,同时强化产业合作基地和功能平台建设,进一步深化与陆桥经济带和中西部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全力打造江苏沿海开发主战场。
2011年6月,国务院批准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并正式批复《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这是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又一战略决策。
新区规划总面积约467平方公里,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徐圩港区,面积约74平方公里,其中填海形成的陆域面积约45平方公里;二是临港产业区,面积约175平方公里;三是东辛农场生态农业区,面积约218平方公里。
为策应我省沿海开发战略,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加强徐圩港区与连云港市区及其他外部区域的交通联系,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连云港市建设连云港新浦至徐圩港区公路项目,且该项目目前已获得其立项批复。同时已纳入徐圩新区2011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
(2)工程建设规模
徐新路起于苍梧路与花果山路交叉口,至徐圩新区规划北堤位置与海堤公路相交,路线全长34.484km,其中利用242省道3.469km,新建道路31.015km,其中路面工程分两期实施,投资估算总金额12.3亿元,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省定额补助已落实。
本次连云港新海至徐圩港区公路建设项目融资和施工组合招标工程范围起于云台农场,沿农场内普山河向东布线,上跨疏港航道,进入东辛农场沿地块向南,之后路线向西转大约 90 度,于东辛农场场部北侧沿地块布线,下穿沿海铁路徐圩支线,同时下穿 500KV 核电高压线,避让高压塔,跨东干河进入海军农场,向东与 S242 平交,入徐圩片区,跨烧香河,然后沿张圩水库南侧向东北方向布线至规划北堤位置与海堤公路相交,标段全长约21km,投资估算金额约6.2亿元。
(3)招标范围
3.1融资范围:征地拆迁费用、建安工程费、融资费用等,融资额约6.2亿元;
3.2施工范围,本工程由四个组成部分组成:
①起于云台农场,终于S242与徐新公路平交,长约13公里的路基、一期过渡路面、桥涵、交通工程、排水工程及中分带、边坡植草防护等绿化工程;
②烧香支河大桥(含桥面铺装)施工;
③烧香支河大桥至现状海堤路,长约7公里范围内的一期过渡路面、中心河大桥、交通工程、机动车道范围内的雨污水过路管线预埋及中分带、边坡植草防护等绿化工程;
④张圩港互通范围内的路基、一期过渡路面、桥涵、交通工程、机动车道范围内的雨污水过路管线预埋及边坡植草防护等绿化工程;
⑤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4)工期
建设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 王顺林、胡卫东  联系电话 0518-82256059、0518-82256057   传真 0518-82256058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开始时间 2011-8-2  报名截止时间 2011-8-8 

上午工作时间 00:00 至 12:00 

下午工作时间 12:00 至 23:59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本项目采用传真申请方式,具体详见其他说明。  3、报名条件 (1) 企业资质、资信 (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或投资人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持有效营业执照;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定)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信能力和投资管理能力(暂定)。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3) 质量、业绩信誉 (3)业绩要求:2006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过类似工程的施工;(暂定)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5)需携带的材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资信证明等 
五、预审文件售价
   
六、其他说明
   1. 招标条件
连云港新海至徐圩港区公路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连云港新海至徐圩港区公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发改交通发(2009)1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业主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融资和施工进行组合招标。
2、贵单位如有意参与本项目,请在“中国招投标网”本公告左下角“资料下载”下载并填写联系单,与2011年8月 8日前传真至本项目业主(传真:0518-82256058),欢迎贵单位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资信证明等相关材料,至我单位考察本项目详细情况。

海纳百川,开放合作的徐圩新区诚邀贵单位与我方联系,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相关事宜。
注:(1)本预公告仅供有关单位了解本项目具体情况,不作为本项目招标的组成部分,也不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2)招标前,招标人将发布本项目正式招标公告,敬请关注。
(3)本预公告与正式招标公告不一致处,均以正式公告为准。

联系地址: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
邮编:220065
联系人:王顺林、胡卫东
联系电话:0518-82256053、0518-82256057
传真:0518-82256058
Email:wangsl0813@163.com

联系人:
王顺林、胡卫东
电话:
0518-82256059|0518-82256057
地区: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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