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②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③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试行)》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①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并且近5年内(2006年7月1日至今)担任过同类桥梁(单孔跨径≥40M)安全拆除工程项目经理(不含副职); ② 项目总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程师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并且近5年内(2006年7月1日至今)有过同类桥梁(单孔跨径≥40M)安全拆除经历; ③其他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 质量、业绩信誉
①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06年7月1日至今)承担过2项或以上同类桥梁(单孔跨径≥40M)安全拆除施工; ②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履约信用考核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