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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德尔至江桥(蒙黑界)段公路工程桥梁桩基试验检测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723  发布时间:2011-7-19 17:01

  1.招标条件
  音德尔至江桥(蒙黑界)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基础字[2010]2766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政府贷款,招标人为音德尔至江桥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及本项目土建施工合同段承包人。对本项目桥梁桩基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线全长约61.937公里,起点位于乌兰浩特至扎兰屯高速公路(改建一级一幅省际通道)扎赉特旗连接线终点处,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80Km/h,按一级全幅路基全宽24.5米和新建一幅12.25米分段设计。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地理坐标:东经122°52′50″,北纬46°41′30″。终点位于努文木仁乡西南约一公里内蒙古与黑龙江省交界处,地里坐标:东经123°37′10″,北纬46°44′45″。主要控制点为音德尔镇、五家户、好力保、乌塔其、杨古代、努文木仁、江桥立交桥。
  2.2 合同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桩基检测划分为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全线1座立交桥、1座大桥、1座中桥、10座小桥的全部桩基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同时具有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和CMA计量认证证书(含桥梁桩基试验检测项目)或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等级证书和CMA计量认证证书(含桥梁桩基试验检测项目),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试验检测机构可参加投标。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1年7月15日至2011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交通局五楼会议室(地址: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原件、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按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检测机构备案登记实施细则》的要求到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申请表格式及本项目强制标准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备案联系人:侯贵,联系方式:0471-6269434,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质局南街68号交通运输厅办公楼1011房间。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5.2已在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检测机构备案登记且公示通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4日9:00时,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交通局五楼会议室(地址: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招标人将于2011年8月4日9:00时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人民币五千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要求在2011年8月2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否则视为无效担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网(www.nmjt.gov.cn)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兴安盟交通局纪检监察室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交通局
  电 话:0482-8237496
  邮 编:13740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音德尔至江桥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及
  本项目土建施工合同段承包人
  地 址: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邮 编:137400
  电 话:0482-8207336;0482-6122075
  传 真:0482-8207336;0482-6122073
  联系人:包瑞胜

联系人:
侯贵,联系方式:0471-6269434,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质局南街68号交通运输厅办公楼1011房间。
电话:
0482-8237496
地区:
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原件、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按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检测机构备案登记实施细则》的要求到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申请表格式及本项目强制标准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备案联系人:侯贵,联系方式:0471-6269434,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质局南街68号交通运输厅办公楼1011房间。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5.2已在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检测机构备案登记且公示通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4日9:00时,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交通局五楼会议室(地址: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招标人将于2011年8月4日9:00时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人民币五千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要求在2011年8月2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否则视为无效担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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