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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江第四大桥房建工程施工项目FJ4标段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619  发布时间:2011-7-18 15:19

一、招标单位
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建设协调指挥部 

二、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南京长江第四大桥房建工程施工项目FJ4标段 

2、招标编号

 

3、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

南京 

5、专业 收费大棚   招标种类 项目施工  

数量规模 1   单位 标段  

投资总额 万元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南京长江第四大桥收费大棚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内容为南京长江第四大桥主线收费站、横梁收费站、龙袍收费站大棚工程(钢结构,屋面采用膜结构)以及服务区加油站大棚钢结构棚顶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工艺设计、制造、运输、安装等工作,含收费岛、相关站名字牌、电气管线、照明设施、排水设施、防雷接地、相关交通工程预留预埋等的施工。
计划工期: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5月30日。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 李扬 陈乐 陆凯华  联系电话 025-87715119  传真 025-87715110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开始时间 2011-7-15  报名截止时间 2011-7-21 

上午工作时间 00:00 至 11:59 

下午工作时间 12:00 至 23:59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全天候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详见其它说明。  3、报名条件 (1) 企业资质、资信 (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为B级及以上;
(4) 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在类似钢结构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一任正职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如有)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 质量、业绩信誉 (1)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有膜结构加工制作能力,有过单项投影面积1000㎡以上膜结构加工制作业绩和类似钢结构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且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5)需携带的材料  
五、预审文件售价
   
六、其他说明
   1、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交运【2007】3107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建设协调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银行贷款,总投资35%的资本金为国有资金投资,总投资65%的资金由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南京长江第四大桥房建工程施工项目FJ4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各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且由承担收费大棚钢结构施工的成员为联合体主办人(膜结构加工制作单位为联合体成员),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组成联合体的任何一个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得名义或参加另外联合体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投标申请均无效,按废标处理。
4、投标申请人选定拟投标段,在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程序:
(1)投标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下方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网,再在左侧上方点击“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江苏交通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无投标人账户的单位请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5-52853032,联系人:王工、袁工。
(3)如在使用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时遇到任何问题,请致电025-52853032,向王工或袁工咨询。
(4)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5)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请以投标申请人报名的账户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左侧点击“项目信息管理”,再点击“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
(6)投标申请人需要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至2011年7月21日。
5、请按上述规定成功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于2011年7月22日至7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处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5年版)(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由投标申请人自备),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标前会议时间:2011年7月27日下午14:30,会议地点: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建设指挥部(312国道北侧,南京四桥栖霞互通工地现场旁)食堂二楼报告厅。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12日上午9:3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00至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一号会议室(地址:南京市七家湾96号三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担保。

联系人:
李扬 陈乐 陆凯华
电话:
025-87715119
地区:
南京 
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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