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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赵赞连接线起点至元氏县城段等三项大中修工程标线施划招标公告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573  发布时间:2011-7-09 18: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赵赞连接线起点至元氏县城段等三项大中修工程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文号为SJZ-1106015,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计划。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标线施划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省道赵赞连接线起点至元氏县城段等三项大中修工程标线施划
  2.2工程地点:(1)省道赵赞连接线起点至元氏县城段中修工程(赵县段);(2)省道赵赞连接线起点至元氏县城段中修工程(元氏县段);(3)省道青银高速赵县连接线中修段;(4)省道平涉线贾庄至矿区井陉界大修段。
  2.3计划工期:2011年7月30日至2011年11月30日。
  2.4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省道赵赞连接线起点至元氏县城段等三项大中修工程标线施划,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或法人证年检合格,并同时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确认)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且在近五年内(2006年5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普通干线大中修工程的标线施划施工业绩(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可以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经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A4幅面,全本,逐页加盖单位章),于2011年6月28日至2011年7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209室(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月18日上午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送至石家庄宏苑宾馆(石家庄市自强路55号 河北经济大厦)21层大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 www.hebeibidding.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655号      地    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邮  编:050081                   邮    编:050051
  电  话:0311-80925873            电    话:0311-86958902、86958909
  传  真:0311-80925873            传    真:0311-87870162
  联系人:梁宏伟                   联 系 人:安志强、李宏海、李洪起
  

联系人:
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
0311-80925873          电  话:0311-86958902、86958909
地区:
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月18日上午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送至石家庄宏苑宾馆(石家庄市自强路55号 河北经济大厦)21层大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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