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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河一级公路建设项目SBS改性沥青和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527  发布时间:2011-6-13 20:05

  1、招标条件
  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河一级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交运字[2009]1972号文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银行贷款,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市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河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河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及各路面标承包商联合体,目前本项目部分路基工程基本完成,已具备路面施工条件。现招标人就本项目路面施工用SBS改性沥青和道路石油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标准、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国道G209呼和浩特至和林格尔段一级公路南园子收费站南200米处,终点位于清水河南畔峁子,全长65.2Km,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清水河连接线长1.64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2.2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合同包,合同包划分数据如下表(表中采购数量为设计数量,最终以实际用量为准,性能等级指标执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技术要求):

合同包号
货物名称
性能等级
采购数量(吨)
交货地点
包装
方式
HQLQ-01
道路石油沥青
90号A级
350
路面1-3标沥青
混凝土拌合场
散装
SBS改性沥青
I-C
16000
路面1-3标沥青
混凝土拌合场
散装

  2.3计划供货期:本项目路面施工期为两年,2011年施工期为7月至10月,计划道路石油沥青用量300吨,SBS改性沥青用量5500吨;2012年施工期为6月至10月,计划道路石油沥青用量50吨,SBS改性沥青用量10500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SBS改性沥青生产厂家(同时是道路石油沥青经销商),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②具有近3年为类似地区高等级公路供应I-C级SBS改性沥青累计20000吨以上经验,并有资金周转和散装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
  ③拟投标SBS改性沥青生产用基质沥青和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厂家年生产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能力在50万吨以上。
  ④持有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供货授权书,授权书内容包括:被授权SBS改性沥青生产厂家名称,拟授权使用项目名称、道路石油沥青品牌、规格、原产地、年产量,授权生产厂家名称及单位章等信息。
  3.2同一SBS改性沥青品牌只接受一个SBS改性沥青生产厂家(同时是道路石油沥青经销商)投标,先到优先。
  3.3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通过办法采用合格制。
  3.4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凭合格的下列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供货授权书、投标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一册)。于2011年6月8日至2011年6月1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71号银都大厦607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包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5、现场考察与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招标人予以配合。
  6、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9日上午9:30。请投标人于当日上午8:30至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厅(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104号),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内蒙古交通网(http://www.nmjt.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河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及各路面承包商联合体
  地址:内蒙古和林格尔县樊家窑乡(原国道209线K63+400处)
  邮编:010080
  电话:0471-7360909
  传真:0471-7360263
  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71号银都大厦B座607室
  邮编:010020
  电话:0471-6687893
  传真:0471-6687781
  联系人:苏先生
  电邮:huatong126@126.com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联系人:
呼和浩特市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河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及各路面承包商联合体
电话:
0471-7360909
地区:
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104号),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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