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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港张家港港区段山港作业区重型装备制造基地码头施工监理项目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726  发布时间:2011-5-16 10:56

一、招标单位
张家港港新重装码头港务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苏州港张家港港区段山港作业区重型装备制造基地码头施工监理项目 

2、招标编号

 

3、招标代理单位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

张家港 

5、专业 码头、航道   招标种类 项目监理  

数量规模 1   单位 标段  

投资总额 万元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拟建工程位于张家港市大新镇的段山港~~朝东圩港。拟建工程下游紧邻华达码头,上游距张皋汽渡仅约1km。本工程拟建10个泊位,其中8000吨级泊位3个,5000吨级泊位2个,2000吨级泊位5个,设计吞吐量约为360万吨/年,其中重件120万吨/年、件杂货240万吨/年。
本次拟顺长江岸线布置5个泊位,从上游向下游依次布置2个件杂泊位、1个重件吊装泊位、2个重件滚装泊位,占用岸线共计898m。码头水工建筑物主要包括靠船装卸平台、引桥。装卸平台通过4座引桥与岸连接,引桥与平台相接处设喇叭口,后方接防汛大堤。另拟在内港池东侧布置本工程5个2000吨级泊位,码头结构主要为靠船装卸平台。
港区陆域位于防汛大堤与沿江公路之间,陆域前方对应泊位布置,布置件杂堆场、港机调试区、大件拼装存放区、重件堆存区、加工车间、辅助区、仓库和停车场等。
一期工程计划工期:2011年6月28日开工,2012年6月28日完工。
(2)招标范围
本次监理项目共设1个标段(一次招标,分期建设),即JL-1标段,监理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水工结构、建筑物以及供电照明、通信、给排水、消防、暖通、环保等配套设施的施工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监理服务期:自业主发出开工令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核且缺陷责任期满终止。其中:一期工程施工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 李静、朱晓明、龚伟忠  联系电话 0512-69351602、0512-58320083  传真 0512-69351605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开始时间 2011-5-16  报名截止时间 2011-5-20 

上午工作时间 09:00 至 11:30 

下午工作时间 13:00 至 17:00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3、报名条件 (1) 企业资质、资信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承担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交通部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同类水域码头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副职);  (3) 质量、业绩信誉 (1)承担过同类水域类似码头工程的监理项目;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暂定A级或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5)需携带的材料  
五、预审文件售价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www.jscd.gov.cn网站首页,在网页右下方的“在线应用服务系统”中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招投标信息系统不清楚如何使用,在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首页左下方,点击“系统帮助”进行操作。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投标人通过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后,如需核实是否成功报名,请登录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5)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25-52853032)进行备案并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
(6)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1年5月20日24:00。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联系人:
李静、朱晓明、龚伟忠
电话:
0512-69351602|0512-58320083
地区:
张家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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