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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南京南站地区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596  发布时间:2011-5-10 19:29

一、招标单位
南京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铁路南京南站地区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2、招标编号

 

3、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地点

南京市雨花台区、江宁区 

5、专业 市政   招标种类 项目监理  

数量规模 1   单位 标段  

投资总额 3500万元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标段号为NZ-JL1103。施工范围:本项目南至站前一路,北至绕城公路南侧,东至宁溧路,西至机场高速。监理内容为以上区域范围内环境综合整治施工监理。  

计划开工时间 2011-6-1   计划竣工时间 2011-6-30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 金杨  联系电话 025-57910072转115  传真 025-84651110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开始时间 2011-5-10  报名截止时间 2011-5-16 

上午工作时间 00:00 至 11:59 

下午工作时间 12:00 至 23:59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详见其它说明  3、报名条件 (1) 企业资质、资信 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1)监理组长: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200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造价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组长或副组长的经历;
(2)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200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经历;
(3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颁发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200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经历。  (3) 质量、业绩信誉 企业自200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造价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在江苏省交通厅履约考核为A(暂定)级及以上(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5)需携带的材料 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五、预审文件售价
   
六、其他说明
   1. 本项目经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投资字[2011]119号文批准实施,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支持及地方自筹,并已落实。评标方式为资格后审。
2. 招标人只在中国招投标网(wwww.infobidding.com)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www.jscd.gov.cn)上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3.如在南站市政先导试验段、市政道路一期、市政道路二期、农花河、南北广场及中央景观轴工程中中标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则本次投标所报的人员不得与中标标段所报人员一致。
4.本项目报名程序有以下二种:
(1)投标申请人可在中国招标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中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并从该公告中下载报名表报名,报名表下载方式为:中国招标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将鼠标放在右侧“信息自助发布”上-点击“交通工程”-检索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招标公告左侧资料下载栏中的“资审资料”中下载,填完报名表传真(传真号025-84651110)至招标代理单位后致电(025-57910072转100)确认招标代理单位收到报名表;
(2)如投标申请人已经办理“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管理卡”则直接在江苏省交通厅招标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中报名,程序如下:打开江苏省交通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下角点“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陆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如需查询报名是否成功,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左侧点击“项目信息管理”,再点击“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
5.由于本次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均以网上备案信息为准),因此各投标申请人务必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江苏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招标投标信用档案或更新“信息管理卡”中主要信息内容,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和评审。“信息管理卡”由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联系电话:025-52853032,联系人:王工、袁工,办理地点:南京市升州路16号。
6.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5月16日下午14:00起,发售地址:南京市洪武路359号福鑫大厦10楼1011室。
7.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也不予同时参加投标,应相互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否则,将会导致有关联关系的各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均被废标。

联系人:
金杨
电话:
025-57910072转115
地区:
南京市雨花台区、江宁区 
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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