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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宣大高速公路收费车道计重设备更换招标公告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729  发布时间:2011-3-15 15:28

  1.1、招标条件
  
  河北省高速公路收费车道计重设备更换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0】2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通行费收入,并已列入年度养护计划。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对该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北省宣大高速公路收费车道计重设备更换
  
  采购单位: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
  
  资金来源:通行费收入
  
  货物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招标范围

招标

编号

设备名称

采购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及工程量说明

HBAH110205006410102-SB

收费车道计重

收费设备

(弯板式秤台、轮轴识别器、光栅分离器等整套计重收费设备)

10套

河北省宣大高速公路各收费站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交货、拆除原设备并放到指定位置、旧岛面及管道的土建等改造、安装、调试新设备(与现有机电设备、软件接口)、通过标定(标定费用由业主支付)并能投入使用、正常收费移交备件、技术培训等。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有上述设备生产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企业应有计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2、投标人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为买方在本招标公告下拟采购的货物从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
  
  3.3、近五年(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20日,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在高速公路项目销售安装100套以上计重设备并能正常运行的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投标,但只允许一家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的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10日至2011年3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张家口市长青路第一附属医院对面华佗宾馆4楼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或技术资料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副本)、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4月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和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bgs.com.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
  
  电  话:0313-5983508
  
  传  真:0313-5983503
  
  联系人:魏伟
  
  
  
  招标代理: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联 系 人:许涛、李志军
  
  电    话:0313-8017788、18633070567
  
  传    真:0311-86999233
  

联系人:
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
电话:
0313-5983508
地区:
张家口市长青路第一附属医院对面华佗宾馆4楼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或技术资料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副本)、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4月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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